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侯素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5〕16号)要求,我校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本着“自主申请、公正合理、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的原则进行,重点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报者必须诚信守法、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勇于挑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记录。每个项目团队可由3-5人组成。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跨二级学院的成员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部门申报。

(四)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一名专业指导教师(不符合要求,初审认定不合格)。创业实践申报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一名(不符合要求,初审认定不合格)。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

(五)项目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具备一定的市场应用前景或体现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要充分考虑到本科生的实际情况,具备可行性,避免选题过大、内容过深,超出本科生的能力。申请创业实践项目还应具备前期创新性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六)名额分配: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每个教学部门向学校择优推荐4-5项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计划项目。

(七)2020年至2024年已获批立项但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项目指导教师不得申报。招生就业处通过数据筛选比较,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

线下:以教学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送到行政楼109),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线下评审。

线上:评审公示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在招生就业处指导下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

(二)研究时限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实施。

(三)材料报送

5月26日前,各级学院统一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6月1日-6月20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从中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月20日-6月30日,获得拟推荐自治区级及以上立项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在招生就业处指导下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http://cxcy.mglip.com/Index)进行网上填报,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任务书》电子材料。

四、结题验收要求

(一)项目集中结题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招生就业处对2020年以来获批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项验收要求

1.国家级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2)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排名前三。);(3)获国家级大学生竞赛类三等奖及以上奖项;(4)获自治区级大学生竞赛类二等奖以上;4.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受理(以获得申请号为准);(5)获得著作版权。达到以上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2.自治区级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排名前三);(2)获自治区级大学生竞赛优秀奖以上奖项;(3)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受理(以获得申请号为准);(4)获得著作版权。达到以上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3.校级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校级项目结项略低于自治区级项目标准要求。

(三)结题材料报送

项目指导教师向招生就业处109办公室提交《结题报告书》《结题验收专家评审表》以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自治区级以上项目需要在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mglip.com/Index)提交结题电子材料。

注:立项申报材料、结项验收材料均可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上下载(https://jntc.nmbys.cn/news/view/aid/142623/tag/cyxz




招生就业处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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