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集宁师范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实施办法》(集师发〔2023〕96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25级新生(含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

1.2025年9月10日前,招生就业处下发2025年高考考生录取档案(《报名登记表》《成绩与志愿表》《体检表》)(区内考生下发电子版,区外考生下发纸质版)。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制定本学院新生复查方案,集中对新生入学资格和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认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招生就业处。

3.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5日,招生就业处对复查结论进行复审后报学校审议。

二、复查对象

2025级新生(含专升本)

三、复查内容及要求

(一)身份核验

各二级学院在新生报到时,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企业微信身份核验功能对所有新生进行人像比对。

(二)档案复查

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考生纸质档案材料逐一与录取花名册比对核查。此外,针对“专升本”新生,重点核查身份证、专升本报名登记表(学生档案里)、专科毕业证(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在我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证等证件信息。专升本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予以劝退。

(1)普招学生复查项目

1.纸质档案照片与学生本人比对是否一致

2.录取通知书照片与学生本人比对是否一致

3.身份证照片与学生本人比对是否一致

4.纸质档案内是否有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

5.是否有高中阶段学籍档案

6.采用人像比对信息技术识别结果是否一致

(2)专升本学生复查项目

1.纸质档案照片与学生本人比对是否一致

2.录取通知书照片与学生本人比对是否一致

3.身份证照片与学生本人比对是否一致

4.纸质档案内是否有专升本报名登记表

5.是否有前置学历档案

6.采用人像比对信息技术识别结果是否一致

7.专科毕业证是否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8.免试大学生士兵考生是否取得退伍证

四、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复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填写《新生复查报告单》,纸质版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30日前报招生就业处。

(二)对于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专人负责,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新生复查报告单.doc


招生就业处

2025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5年集宁师范学院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