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的公示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6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6〕40号)要求,推荐的项目原则上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结合我校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及区级教学成果奖培育情况,经充分酝酿讨论,拟推荐任琴老师主持的《地方高校生物科学专业“三段三面、理实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成果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5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74—8989018。

集宁师范学院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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