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现将2026年暑假放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6年暑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
(二)教职工于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前完成期末各项工作。
二、秋季学期开学安排
(一)教职工于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报到上班。
(二)学生于2026年8月29日(星期六)、8月30日(星期日)报到,8月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暑假用印安排
暑假期间,如有用印需求,请履行用印审批手续,于每周一、四上午9:00—12:00到党政办公室(泉山校区行政楼303、405室)办理具体业务(联系人:刘翠娟,电话:8989799;胡锦博,电话:8989899)。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假期专项工作在岗保障。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管理责任,统筹抓好分管领域重点工作与专项任务工作推进,带头坚守岗位,非必要不外出。承担专项工作的教职员工要按照专项工作任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非必要不外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不延误。各二级单位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如期交账。
(二)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继续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附中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三)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党政办公室要做好与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的对接、沟通、联系工作,确保寒假学校相关工作正常运转。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进行有效处置。
(四)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假期校园治安、消防等工作,后勤基建处要做好水电、清洁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五)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宣传部、网络中心要持续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等教育;学生处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等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防盗抢、防网络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后勤基建处要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食品安全等教育;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六)执行教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处级干部及承担专项工作任务的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外出,确有特殊需要的向学校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其他人员外出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
(七)学生处、团委要组织好学生离校返家工作。
(八)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遇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进行联络处置。
(九)其他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于7月10日(星期一)17:00前将7月11日至8月28日的暑假值班安排表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jnsfxydzb@163.com邮箱。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及联系方式。
(十)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等有关工作。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