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安排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0 点击数:

集师教发[2017]27号

关于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了加强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公平、公正,准确有效地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和教学成效,现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复查,现安排如下:

一、复查时间:7月19日至21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30

二、复查范围:所有考试科目

三、检查内容:考试大纲、试题、成绩评定、考试分析、试卷评定、试卷归档存放情况

四、检查方式:

在各教学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教学部门互查的形式进行。部门互查及督察员安排如下:

中文系—政史系 (高有) 经管系—外语系(张国文)

数学系—物理系 (李华平) 化学系—生物系(弓建国)

思政部—空乘专业 (王富高) 计算机系—体育系(杜彥)

幼师学院—音乐系 (张殿有) 蒙文系—美术系 (贡布)

五、要求:

1.各教学部门选派至少3—5名系级教学督导员,到互查部门查卷;

2.校级教学督导员协助、指导、督察试卷检查;

3.各教学部门要及时提供所查材料;

4.检查后要填写“试卷检查情况报告单”,上缴到教学督导处;

5.各系(院)要邀请联系校领导督查指导工作,并将试卷复查情况向联系校领导汇报。

教务处 教学督导处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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