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8 点击数:

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按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乌医保字【2017】1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长期在区外居住且有就医需要的在职、离退休人员

二、人员类别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三、统计信息要求

序号

姓名

性别

人员类别

社会保障卡卡号

地址(备案省份)

联系电话

备注

示例

张三

异地长期居住

152601195001010010

北京市

13012345678

请各部门把文件及时传达给本部门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填报每位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在8月10日以前将信息报至学校人事处。

附件: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乌医保字【2017】14号)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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