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7 点击数: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院)、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院)、部门认真按照通知精神,做好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一、有关要求

(一)各系(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及时向本部门教师宣传文件精神。

(二)此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入口可登录内蒙古社科联网站(http://www.nmgskl.com/)操作。

二、申报时间

(一)成果网上申报:2017年7月15日至8月6日;

(二)纸质材料申报:8月7日至8月13日;

(三)单位初评:8月14日至8月28日;

(四)单位网上提交审核:8月29日至8月31日。

联系人:姚玉阁联系电话:8989031

附件:

科研设备处

集宁师范学院社科联

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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