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4 点击数:

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现就自治区优秀教师和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自治区优秀教师:纪 卿

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温馨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打举报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学校。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3日

举报电话:8989033 8989034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6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抓好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