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年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努力拼搏,在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建设、迎评促建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讴歌典范、弘扬正气,迎接我校合格本科评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推荐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一名优秀党员,并填写《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在推荐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三、报送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20前将《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报送组织统战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校党委将从年度考核先进单位中推荐产生。
联系电话:8989028
电子邮箱:jnsyzztzb@126.com
附件(qq工作群):
1.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集宁师范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集宁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组织统战部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