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院、部):
2017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7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项目、语言文字后期资助专项项目。专项项目根据需要按重大、重点、一般类别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符合《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测试版,网址:222.74.21.211:10001)注册、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7份。
重大项目申请通过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二)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注明“题目自定”的除外)、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三)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
(五)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5月22日,请各部门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ns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玉阁
科研设备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