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教发〔2017〕14号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各有关部门:
现就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 2017年6月29日前最后一次课为结课时间(泉山校区网络楼、白海校区幼师楼机房课请于2017年6月25日前结课)。
二、考试时间:
1.系(院)考课程的考核一般于结课时间进行,其中全校公共课的考核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各教学部门自行安排,如教学或考核时间安排较紧,可占用2017年6月30日—7月2日。
2. 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校考课程在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进行,可上下午安排。其中7月3日上午为2016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其中A层为机考),7月4日上午为2015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
2013级、2014级校考课程的考核结束时间不得早于2017年7月6日,2015级、2016级不得早于2017年7月7日。
3.重修课程的考核可随期末考试进行,由各教学部门安排。
三、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在标准化考场教室设立“无人监考”考场,试行无人监考考试试点。
1.符合《集宁师范学院“无人监考”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要求的申请条件的班级均可以进行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本学期申请的无人监考考场的考试仅限于校考考试课程。
3.申请班级请于2017年6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系(院)签署意见后,交到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12)。
4.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系(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班级和系(院)考试班级、科目、时间以及考场安排。
四、请各教学部门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1.校考课程试题(卷)库建设按要求于2017年6月18日前完成报我处教务科。
2.考试日程(含系考课程考试日程)于2017年6月11日前按要求在网上录入。
3.请各系(院)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系考课程考核行为,并依据考试大纲和考核形式规范试卷模板。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无人监考考场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