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纪发[2017]7号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2 点击数:

集师纪发[2017]7号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转发《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是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纪委《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驻教育厅纪检组结合我区高校实际,制定了《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校纪委委员、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等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创造性开展工作,共同抓好建设年活动。

附件: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注:附件为图片,已上传至学校工作QQ群共享夹内,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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