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聘任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 点击数:

集师发〔2017〕33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聘任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李华平、杜彦、张国文、贡布扎布、张殿有、高有、弓建国、赵丽珍、张大飞等九位同志为集宁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聘期自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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