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院办发〔2016〕8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放假、寒假及第二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放假、寒假及第二学期开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工作
(一)期末考试安排见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发〔2016〕25号),期间周六日不休息。
(二)学生于2016年12月31日放假,学生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教职工12月31日、元月1日、2日放假,3日上班,各评估项目组和各系院、各部门有评估任务的教职工在完成本学期评估任务后方可放假,其他教职工2017年1月7日放假。
(三)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放假前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总结本学期工作并就假期和下学期工作做出安排。各教学部门要与本部门内任课教师核对新学期课程安排情况,避免重课、漏课,确保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学生处、团委组织好学生离校返家工作。
(五)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财产登记和封存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二、假期值班工作
学校假期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各系、各部门值班制度。行政楼各部门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系、各部门及附中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冻等安全保卫工作。白海校区管委会做好白海校区值班安排及防火、防盗、防冻工作。各部门要将值班安排电子版于2016年12月28日前发邮箱:xiuwenzhang@126.com。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联系方式及值班人员职责。
联系方式:8989127(办)
三、开学工作
(一)教职工于2017年2月17日签到上班,学生于2 月18日、19日报到,2月20日正式上课。各系(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报到、收费、注册等工作。
(二)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要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课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实。
(三)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的有关工作。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