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全校领导干部听课活动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听课管理办
法》,学校要求有听课任务的各级领导干部,下周必须开展听课活动,认真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听课记录表》,并在听课后将《集宁师范学院听课记录表》交给教学督导处李林书、康洁老师(泉山校区行政楼504室)。学校将每天统计听课情况并进行通报。未领取《集宁师范学院听课记录表》和《集宁师范学院听课笔记》的人员到泉山校区行政楼一楼传达室领取。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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