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禁毒征文比赛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8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禁毒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公安厅《关于“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2016年内蒙古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内禁办字[2016]27号)及《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增强我校学生的禁毒意识,提高识毒、防毒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禁毒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无毒青春 无毒校园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二、征文对象

2016级大一新生。

三、参赛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3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要求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给予批评。

2.征文结合生活实际,格调积极向上,立意新颖,语言流畅,情感真挚。

3.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在800字左右。诗歌、微小说、文言文字数不限。

五、征文所设奖项

1.优秀组织奖2个

2.一等奖 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3.二等奖 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三等奖1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5.优秀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

六、参赛及评选方式

1.由各系(院)组织学生参加。对积极宣传、组织动员投稿、成绩优异的系(院)颁发优秀组织奖。

2.初审由各系(院)组织评选,经初审后将优秀作品报送保卫处,至少20篇,多报不限。选送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系(院)、班级、联系电话。于11月24日前将优秀作品交至泉山校区行政楼101室。

3.保卫处成立征文比赛评选工作小组,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

4.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系(院)负责领导指定相关人员到泉山校区行政楼104室领取宣传资料及征文稿纸。

联系人:邓伟联系电话:13947439870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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