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4 点击数: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集宁师范学院

关于调整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6〕2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白海校区管委会)组成人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管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赵海忠

成 员:欧 军 付 勇 石德林 宋 勤 兰立新

谢 军 院丕文 白海校区各院系领导

工作人员:李 刚 宝 音 吴鸿宾 李建军

二、管委会工作职责

1.安排白海校区的值班工作;

2.安排白海校区的通勤工作;

3.统计职工就餐人数;

4.反映白海校区师生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的诉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处理与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建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6.其他有关工作。

今后,除领导小组中校领导外,其他成员的调整不再另行发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自然接替。

原《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成立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集师党发〔2014〕24号)同时废止。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集宁师范学院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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