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集宁师范学院
关于调整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6〕2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白海校区管委会)组成人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管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赵海忠
成 员:欧 军 付 勇 石德林 宋 勤 兰立新
谢 军 院丕文 白海校区各院系领导
工作人员:李 刚 宝 音 吴鸿宾 李建军
二、管委会工作职责
1.安排白海校区的值班工作;
2.安排白海校区的通勤工作;
3.统计职工就餐人数;
4.反映白海校区师生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的诉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处理与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建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6.其他有关工作。
今后,除领导小组中校领导外,其他成员的调整不再另行发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自然接替。
原《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成立白海校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集师党发〔2014〕24号)同时废止。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集宁师范学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