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举行2016年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2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关于举行2016年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的通知

(集师党办发〔2016〕1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为了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先进、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动学校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学校要求,现将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紧扣“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这一主题,大力宣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进一步弘扬师德师风,营造学校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地点

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定于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泉山校区逸夫楼多功能厅举行。

(二)会议内容

为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安排教师与学生代表参加庆祝表彰大会及文艺演出,主要包含学校领导致辞,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讲话,宣读学校表彰决定,向先进个人颁奖,师生文艺演出等。

(三)具体分工

活动由院长办公室总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落实。

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发会议通知。

2.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校领导讲话稿,负责邀请特殊贡献人员参会。

3.院长办公室负责制作会标,起草大会议程及主持词,编制会议座次表,通知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4.人事处负责“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负责从教30年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审定工作,负责统计2015—2016学年受市级以上奖励的先进个人,负责通知以上相关受表彰人员参会,负责相关证书制作,负责大会所有表彰颁奖环节的组织。

5.工会负责提供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表彰决定并通知相关受表彰人员参会。

6.宣传部负责选定教师代表,审定教师代表发言稿,负责大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7.团委负责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礼仪工作,负责选定学生代表,审定学生代表发言稿,负责组织学生代表参会。

8.文艺演出由音乐系牵头组织,幼师学院协办,具体节目安排及分工见学校教师节文艺演出安排。

三、会议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围绕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主题,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二)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按照会议安排,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教师优秀事迹,坚定教师理想信念,培养高尚情操,弘扬正能量。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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