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7 点击数:

集师发〔2016〕130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

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19日、20日在泉山校区田径场,22日、23日在白海校区田径场分别举行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现就运动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组委会

为了确保运动会顺利举行,成立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刘前贵 朱玉东

副主任:张利平 赵海忠 许 卫(常务)

阿拉腾巴特尔 梁 政

成员:朱俊仙刘国栋欧 军顾建峰张富

赵向军 李 耀 张妙珠 兰立新 谢 军

李景杰 戈 华 温世明 院丕文 付 勇

石德林 刘国义 李林书 曹 宇 张来锁

杨福和 闫晓云 李东平 王顺利 胡文弢

李 平 任 琴 白志文 南国栋 南斯力玛

刘 嵘 刘剑虹 魏智锁 赵国才 刘凤龙

王俊平 牛爱兰 侯 勇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资格审查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评奖委员会及8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许 卫

副主任:欧 军 顾建峰 王俊平 兰立新 张妙珠

白志文 张 强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梁 政

副主任:李景杰 兰立新

(三)评奖委员会

主 任: 赵海忠

副主任:兰立新 张妙珠 学生会主席

(四)仲裁委员会

主 任:阿拉腾巴特尔

副主任:朱俊仙

(五)工作组

1.会务组

组 长:欧 军 顾建峰

副组长:戈 华 张秀文 张 强

2.竞赛组

组 长:王俊平

副组长:刘凤龙 牛爱兰 侯 勇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 富张妙珠

副组长:秦雪峰 杨瑞芳

4.经费保障组

组 长:院丕文

副组长:吴志英 何学锋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付 勇 石德林

副组长:牛爱兰

6.安全保卫组

组 长:谢 军

副组长:马占权 候素馨

7.表演组

组 长:白志文

副组长:额尔敦其其格 闫 宏

张 铭 赵有军 青 龙

8.颁奖组

组 长:张一弘

副组长:杜海云

9.医务组

组 长:张志强

副组长:李晓文

各组职责及所需具体工作人员另行确定。

二、参赛办法

学生组以系为单位参加,比赛分为两个校区进行,其中泉山校区有中文系、政史系、经管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计算机系、生物系;白海校区有幼师学院、音乐系、美术系、蒙文系,各队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女运动员限报40名,男女比例不限。

教工组随校区进行报名参赛。党政、管理、教辅机构在泉山校区参赛。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各参赛单位从集宁师范学院校网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再发送到该邮箱123249373@qq.com

报名截止日期:9月12日18:30

联系人:田继军电话:13847410220

四、有关要求

(一)校运会组委会及其相关机构、全校各院、系各部门要精心准备,确保校运会圆满成功。

(二)各参赛单位要认真选拔队员,加强训练,认真参赛,确保校运会的成绩与水平。

(三)全校各院、系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师生到现场观看,并切实维护校运会的比赛秩序。

(四)其他事宜详见《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泉山校区竞赛规程

2.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白海校区竞赛规程

3.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体育教育专业竞赛规程

集宁师范学院

2016年8月26日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9日—20日

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一)学生组

中文系、政史系、经管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计算机系

(二)教工组

各系以系为单位,行政部门组队如下:

1.思政教学部

2.图书馆

3.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4.院长办公室

5.计划财务处

6.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科研设备处、学报编辑部、

网络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组 长:刘国栋副组长:温世明魏智锁黄 中

7.党委办公室、组织统战部、人事处、宣传部

组 长:顾建峰 副组长:朱俊仙 李景杰

8.纪检委、监察审计处、工会、团委

组 长:赵向军 副组长:李 耀 张妙珠

9.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处

组 长:兰立新 副组长:刘国义

10.教务处、教学督导处

组 长:戈 华 副组长:李林书

11.后勤管理处、规划基建处

组 长:付 勇 副组长:石德林

三、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7.26公斤)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4公斤)

(二)教工组

1.男子组

地滚球踢准、垒球掷准、4×100米接力

2.女子组

地滚球踢准、垒球掷准、4×100米接力

四、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限报40人,男女比例不限。

(二)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另可兼报接力项目的比赛。每队每个项目限报4人。接力项目每个单位男女可各报1队。

(三)如报名不足2人、队(含2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田径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三)本次比赛采取一次性确认参加比赛人数的办法,确认后视为“参加”,其录取名次即以“确认”为基数。

(四)运动员必须前后佩带号码布和学生证(身份证)方可检录入场参赛。

(五)本次比赛径赛项目分组赛采用按成绩录取下一赛次的办法,分组决赛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六、录取名次及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男女比赛项目均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破校运会纪录加5分(同一项目只计一次)。单项报名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八名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递减一名录取,计分不变。单项奖励前三名。

(二)团体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比赛按各队运动员团体总分给予奖励,如积分相等,以破纪录(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团体前六名给予奖励。本次比赛设最佳组织奖两名。

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各参赛系、部统一填写电子版报名表于2016年9月12日前发至体育系田继军老师处,邮箱:123249373@qq.com,将纸质报名表加盖系、部公章,交到逸夫楼907。过期不候。

联系人:田继军13847410220

八、其他事宜

(一)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包括接力号码布)。

(二)本次运动会报名咨询电话:13847410220

集宁师范学院

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6年8月26日

附件2:

集宁师范学院白海校区

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2日—23日

地点:白海校区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一)学生组

白海校区:幼师学院、音乐系、美术系、蒙文系

(二)教工组

以系为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7.26公斤)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4公斤)

(二)教工组

1.男子组

地滚球踢准、垒球掷准100米接力

2.女子组

地滚球踢准、垒球掷准、4×100米接力

四、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限报40人,男女比例不限。

(二)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另可兼报接力项目的比赛。每队每个项目限报4人。接力项目每个单位男女可各报1队。

(三)如报名不足2人、队(含2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田径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三)本次比赛采取一次性确认参加比赛人数的办法,确认后视为“参加”,其录取名次即以“确认”为基数。

(四)运动员必须前后佩带号码布和学生证(身份证)方可检录入场参赛。

(五)本次比赛径赛项目分组赛采用按成绩录取下一赛次的办法,分组决赛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六、录取名次及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男女比赛项目均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破校运会纪录加5分(同一项目只计一次)。单项报名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八名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递减一名录取,计分不变。单项奖励前三名。

(二)团体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比赛按各队运动员团体总分给予奖励,如积分相等,以破纪录(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团体前三名给予奖励。本次比赛设最佳组织奖一名。

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各参赛系、部统一填写电子版报名表于2016年9月12日前发至体育系田继军老师处,邮箱:123249373@qq.com,将纸质报名表加盖系、部公章,交到逸夫楼907。过期不候。

联系人:田继军 13847410220

八、其他事宜

(一)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包括接力号码布)。

(二)本次运动会报名咨询电话:13847410220

集宁师范学院

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6年8月26日

附件3:

集宁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

体育教育专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9日—20日

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2015级本科班、2015级专科班、2015级小教大专班、2016级本科班、2016级专科班、2016级小教大专班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7.26公斤)。

(二)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铅球(4公斤)。

四、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二)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另可兼报接力项目的比赛。

(三)如报名不足2人、队(含2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田径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三)本次比赛采取一次性确认参加比赛人数的办法,确认后视为“参加”,其录取名次即以“确认”为基数。

(四)运动员必须前后佩带号码布和学生证(身份证)方可检录入场参赛。

(五)本次比赛径赛项目分组赛采用按成绩录取下一赛次的办法,分组决赛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六、录取名次及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男女比赛项目均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破校运会纪录加5分(同一项目只计一次)。单项报名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八名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递减一名录取,计分不变。单项奖励前三名。

(二)团体比赛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比赛按各队运动员团体总分给予奖励,如积分相等,以破纪录(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团体前三名给予奖励。本次比赛设最佳组织奖一名。

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各参赛班级统一填写电子版报名表于2016年9月12日前发至体育系田继军老师处,邮箱:123249373@qq.com,将纸质报名表班主任签字后,交到逸夫楼907。过期不候。

联系人:田继军 13847410220

八、其他事宜

(一)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包括接力号码布),各队在领取号码布时需交押金200元。

(二)本次运动会报名咨询电话:13847410220

集宁师范学院

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6年8月26日

上一条:2016级新生入学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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