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文件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务必于9月9日前填报完成,将项目申请书(包括A表一式2份,B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和《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报校科研设备处407室,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jnsykyc@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温世明、姚玉阁
科研设备处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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