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30 点击数: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集师党办发〔2016〕1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内党办发〔2016〕25号)、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16〕40号)精神,现就做好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纪念活动安排

(一)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校党委定于6月28日对全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抓好党员示范群体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要组织全体党员收看7月1日上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

(二)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七一”前夕,根据实际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重点走访慰问因病因灾致困致残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家属、建国以前参加工作或入党的老党员,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组织的温暖。

(三)开展集中讲党课活动

“七一”前夕,要按照《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师党办发〔2016〕4号)、《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党委班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体方案的通知》(集师党办发〔2016〕5号)、《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集师党办发〔2016〕7号)、《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转发<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讨论的通知>的通知》(集师党办发〔2016〕9号)等文件要求,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集中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要围绕基层党员普通关注的热点问题,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

积极举办主题征文、文艺演出、各类比赛、研讨交流或专题报告会等群众性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党员就近到革命纪念设施、党史纪念地参加瞻仰革命遗址遗物、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广泛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学习教育。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手抄党章”书法作品、“两学”内容图解或动画作品、新媒体平台“微党课”作品等征集活动,提高各年龄段党员的学习教育热情。

(五)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要精心组织各项纪念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党史宣传、典型宣传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宣传。统筹做好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街接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活动,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准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有力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纪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要把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与党和国家重大议题统筹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起来,与宣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与积极支持配合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工作重心统筹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起来,形成整体效应。

(二)坚持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活动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很高。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承担起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宣传氛围。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主流,大力宣传社会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事迹,注重发现和积极宣传本部门的先进典型。要创新宣传手段,多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且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真正达到感染人教育人影响人的目的。

(三)吸引师生参与,注意务实节俭

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师生,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师生特点,创新工作理念和活动内容,搭建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平台和载体,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纪念活动成为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延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做到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开展纪念活动有关情况形成材料电子版,于7月6日前送至组织统战部,联系电话4879816,邮箱jnsyzztzb@126.com。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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