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院办发〔2016〕4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本学期期末暑假及
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暑假及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
(一)2016年7月9日学生放假,学生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
(二)教职工7月11日放假。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以下简称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要认真负责地完成相关工作,并做好加班记录。
二、期末工作
(一)各部门放假前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总结本学期工作并就假期和下学期工作做出安排,各教学机构要与系内任课教师核对新学期课程安排情况,避免重课、漏课,确保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财产登记、封存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要做好期末考试、评卷、登分等工作。
三、假期值班工作
学校假期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各系、部门值班制度。行政楼各部门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系、各部门及附中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白海校区管委会会同校办做好白海校区值班安排及防火、防盗工作。
各部门要将值班安排纸质版于7月8日前报院长办公室305室张秀文处。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联系方式及值班人员职责。
联系方式:4875606(办)
四、开学工作
(一)教职工于2016年8月19日签到上班。
(二)在校生于8月20日、21日报到,22日正式上课。
各部门认真做好学生报到、收费、注册等工作。2016级新生于8月27日、28日报到,8月29日开始军训和入学教育 ,9月12日上课。各部门要提前做好迎新准备工作,确保迎新工作按时、有序、高效地开展。
(三)各部门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课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实。
(四)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的有关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