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为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乌兰察布市总工会女工部《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精神,推进“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我校女教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参与者在6月25日前将作品报到行政楼506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燕13847478557;王润梅13847424990。
特此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工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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