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9 点击数:

各系(院)、部门:

为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乌兰察布市总工会女工部《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精神,推进“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我校女教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参与者在6月25日前将作品报到行政楼506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燕13847478557;王润梅13847424990。

特此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工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成立集宁师范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与乌兰察布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