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毒品预防教育
宣传活动的通知
泉山校区各系(院):
根据内蒙古公安厅、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计划的要求,我校定于5月12日(星期四)下午4:30,于泉山校区图书楼报告厅举办“集宁师范学院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泉山校区各系(院)按指定学生人数参加活动
系(院) | 人数(人) | 系(院) | 人数(人) |
中文系 | 45 | 化学系 | 20 |
政史系 | 60 | 体育系 | 20 |
外语系 | 45 | 经管系 | 40 |
数学系 | 35 | 生物系 | 35 |
计算机系 | 35 | 音乐系(空乘) | 50 |
物理系 | 30 |
二、会议实行签到制,请各系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带领学生提前20分钟入场,按指定座位就坐,并维持好会场秩序。提示学生带笔,认真填写活动调查问卷。
三、请各系领导充分重视此次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正常教学秩序,请各系提前调度好学生人数,加强时间观念,准时参加活动。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