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1 点击数:

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毒品预防教育

宣传活动的通知

泉山校区各系(院):

根据内蒙古公安厅、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计划的要求,我校定于5月12日(星期四)下午4:30,于泉山校区图书楼报告厅举办“集宁师范学院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泉山校区各系(院)按指定学生人数参加活动

系(院)

人数(人)

系(院)

人数(人)

中文系

45

化学系

20

政史系

60

体育系

20

外语系

45

经管系

40

数学系

35

生物系

35

计算机系

35

音乐系(空乘)

50

物理系

30

二、会议实行签到制,请各系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带领学生提前20分钟入场,按指定座位就坐,并维持好会场秩序。提示学生带笔,认真填写活动调查问卷。

三、请各系领导充分重视此次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正常教学秩序,请各系提前调度好学生人数,加强时间观念,准时参加活动。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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