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
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展现我校广大教职工热爱祖国、热爱工作、热爱生活、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乌兰察布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精神,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参与者在5月1日前将作品报到行政楼506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燕13847478557;王润梅13847424990。
附件: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全市职工
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工会
2016年4月8日
附件
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
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乌总工办发〔2016〕33号)
各旗县(市、区)总工会、各市直基层工会:
为宣传全市在经济、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活跃广大职工文化艺术生活,市总工会决定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乌兰察布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乌兰察布书画院、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各旗县市区总工会、乌兰察布市图书馆
四、大赛组委会:主任:张红霞。副主任:李俊清、宋学文。委员由各旗县市区工会主席组成。
五、评委由乌兰察布书画院组织书画、摄影名家评选。
六、征稿范围:全市各级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旗县市区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干部。
七、具体要求:
1、毛笔书法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欢迎以“五城联创”为内容赞美乌兰察布市巨大变化的自创诗词书法作品。
2、绘画以国画写意和工笔画为主。人物、山水、花鸟均可。突出描绘乌兰察布人文情怀,家乡美景。
以上书画作品规格要求为六尺以内的竖式宣纸统一装裱。
3、摄影主题及内容:
(1)内容要求必须为自己新近拍摄的反映“五城联创”美好家乡,弘扬正气、廉政和谐的正能量,展现广大职工热爱祖国、热爱工作、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等作品。照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富有激情。
(2)作品风格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作品投送方式和地点:
以上三类参赛作品由各旗县市区总工会分别组稿,登记造册,其中书法、绘画作品直接送市总工会组宣部,摄影照片电子版(4M以上)发送至wlcbszghbzb@163.com邮箱。
5、各类作品均需附上作品标签,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内容简要说明。
6、参赛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选送单位、作者自行负责。
7、作品征集截止5月10日。
八、评选奖励
1、本次大赛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各类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展作品:书法作品100幅。国画作品100幅。摄影作品200幅。
2、此次活动将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奖励,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和优秀奖10名进行奖励。
3、对所有获奖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非书画院院士作者将作为具备加入书画院条件加入,非摄影家协会人员作品获奖可作为优先加入协会条件。
联系人:郝文勃8320333
乌兰察布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