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2 点击数:

转发《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

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展现我校广大教职工热爱祖国、热爱工作、热爱生活、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乌兰察布市总工会《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精神,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参与者在5月1日前将作品报到行政楼506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燕13847478557;王润梅13847424990。

附件: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全市职工

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工会

2016年4月8日

附件

关于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

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乌总工办发〔2016〕33号)

各旗县(市、区)总工会、各市直基层工会:

为宣传全市在经济、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活跃广大职工文化艺术生活,市总工会决定举办“翰墨描绘中国梦•光影记录职工情”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乌兰察布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乌兰察布书画院、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各旗县市区总工会、乌兰察布市图书馆

四、大赛组委会:主任:张红霞。副主任:李俊清、宋学文。委员由各旗县市区工会主席组成。

五、评委由乌兰察布书画院组织书画、摄影名家评选。

六、征稿范围:全市各级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旗县市区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干部。

七、具体要求:

1、毛笔书法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欢迎以“五城联创”为内容赞美乌兰察布市巨大变化的自创诗词书法作品。

2、绘画以国画写意和工笔画为主。人物、山水、花鸟均可。突出描绘乌兰察布人文情怀,家乡美景。

以上书画作品规格要求为六尺以内的竖式宣纸统一装裱。

3、摄影主题及内容:

(1)内容要求必须为自己新近拍摄的反映“五城联创”美好家乡,弘扬正气、廉政和谐的正能量,展现广大职工热爱祖国、热爱工作、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等作品。照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富有激情。

(2)作品风格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作品投送方式和地点:

以上三类参赛作品由各旗县市区总工会分别组稿,登记造册,其中书法、绘画作品直接送市总工会组宣部,摄影照片电子版(4M以上)发送至wlcbszghbzb@163.com邮箱。

5、各类作品均需附上作品标签,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内容简要说明。

6、参赛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选送单位、作者自行负责。

7、作品征集截止5月10日。

八、评选奖励

1、本次大赛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各类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展作品:书法作品100幅。国画作品100幅。摄影作品200幅。

2、此次活动将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奖励,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和优秀奖10名进行奖励。

3、对所有获奖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非书画院院士作者将作为具备加入书画院条件加入,非摄影家协会人员作品获奖可作为优先加入协会条件。

联系人:郝文勃8320333

乌兰察布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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