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防火部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3 点击数:

关于重点防火部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各系(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教育厅春季消防安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消防安全情况,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要求,我校将举行第五届重点防火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讲座及应急疏散演练,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含聘用人员),餐厅燃油、燃气、用电具体操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各楼门卫(含聘用人员),化学系、物理系实验室、计算机房管理人员(含聘用人员),外语系语音教室及各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各系(院)派10名学生代表由系分管老师带队,学生消防志愿者。

二、培训时间地点

泉山校区:4月14日上午8:40时在图书馆报告厅

白海校区:4月15日下午3:00幼师学院105教室

三、其他要求

1.请各系(院)于4月13日前上交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参加培训的教职工交2寸照片一张,以上材料报至泉山校区行政楼106室,联系人:白晓龙。

2.培训采取签到制度,会议发放集宁师范学院重点防火部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手册及消防安全培训证。

集宁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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