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5 点击数:

集师教发〔2015〕31号

关于申报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度

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推广教学研究成果,对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巩固本科教学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基本理念。积极适应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需要,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力争改革措施明确、预期效果显著,具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的理论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二)导向性原则。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起到推动学校教学变革,引领学院专业发展方向,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体现应用改革内容,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范围,主要包括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研究、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研究、新课改背景下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研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创新与实践、系(院)教学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实践、专业建设研究、课程建设研究、校企合作办学、实践教学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模式及方法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四、申报要求

1、为保证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的水平和质量,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2、申报者在申报课题时,应填写《集宁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

3、各教学部门须对申报者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各部门将《课题申报书》连同《集宁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起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3133297376@qq.com”。

五、课题的管理

各教学部门应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督促、检查与服务,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对立项的课题重要成果要进行公示。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 1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成立集宁师范学院诗词学会的通知

下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