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学术报告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3 点击数:

关于开展校内学术报告的通知

各教学系(院、部):

为了活跃我校学术氛围,发挥教授在专业领域中的传帮带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我校教师定期开展校内学术报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在职教授,每学年须根据本人学术专长,为我校师生做学术报告一场;

二、鼓励副教授围绕自己的学术研究领域,积极开展学术报告;

三、各系(院、部)根据本部门教授(副教授)的实际情况,做好学术报告计划,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计划送到科研设备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nsykyc@163.com),以备核定后,定期安排讲座。

联系人:胡文婧

联系电话:4879847

《集宁师范学院学术报告计划表》附件到科研设备处主页下载。

科研设备处

2015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五场“课堂教学公开课”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我校各类研究所及学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