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通知
集师教发(2015)26号
各系(二级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是本科生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总体要求
1.认真执行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
学习《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规范》、《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管理办法》和《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评选办法》等文件资料,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前期部署、中期检查和后期质量把关工作,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务处将会同督导处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期间,以不同形式检查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
3.认真遴选指导教师
各系(院)应配备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质量的责任人,要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4.严把选题质量关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选题一般可分为理论研究、实验研究、工程设计(实践)、计算机软件设计、艺术创作和综合等,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题时有所侧重。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要有50%以上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
5.加强开题管理
指导教师应对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以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指导教师审定开题报告后,毕业设计题目不允许更改。
6.做好校外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管理工作
鼓励学生到社会、生产、科研一线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积极探索主动适应社会和拓宽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途径,加强学校与实习基地、校外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各系(院)主管教学主任(院长)负责校外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全程负责校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检查和联络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学生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
7.做好中期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论文、创作)中期检查工作,将在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进行。各系(院)要做好相关的自查工作。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
8.抓好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
各系(院)要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严格坚持评分标准,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并及时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成绩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9、重视总结与归档工作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结束后,各系(院)应及时认真总结,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资料,做好总结与归档工作。
二、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具体工作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确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第7学期第16周前完成;
2.开题报告工作,第8学期第2周前完成;
3.毕业论文答辩,第8学期第15周前完成;
4.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录入,第8学期第16周前完成;
5.论文材料归档,第8学期第16周前完成。
教务处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