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5〕116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印发2015年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推动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在政府监控高等教育质量和本科教学评估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5〕59号)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此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扎实的基础。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9月10日
Copyright © 2024 集宁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蒙icp备17004793号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