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24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有关部门:

一年一度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对学生教育、培养和服务的最后环节,关系到学校的和谐稳定、社会声誉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为营造“和谐、温暖、庄重、难忘”的毕业生离校环境,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系(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维护学校稳定、建设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对毕业生离校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动服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

(二)坚持“以学生为本”,想毕业生之所想、急毕业生之所急,竭尽所能为毕业生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热情服务。做到工作不缺位、不推诿、不拖沓,以毕业生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三)要特别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热情帮助和关怀,让毕业生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和关爱,使毕业生平安、愉快地离开母校,怀揣感恩奔赴各自的工作岗位。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各系(院)要按照教务处安排,做好毕业生考试、补考及毕业资格审查(6月21日—24日)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结果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6月25日—26日安排毕业资格复审,6月27日—29日打印毕业证,7月2日打印学士学位证。院长办公室即时办理验证手续,验证时教务处提交毕业生分专业花名册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各一份,各系(院)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验证。

(三)各系(院)组织毕业典礼,颁发毕业证书和表彰证书,届时可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和联系本系校领导参加毕业典礼。6月29日学校统一组织2015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四)学生处提前做好毕业生奖助学金和证书发放工作,协调其他相关部门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各有关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毕业生以系(院)、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手续。

校医院做好毕业生体检工作。

公寓做好毕业生离校物品清查工作。无特殊原因专科毕业生7月2日离校,本科毕业生7月6日离校。

(五)就业处提前做好报到证资格审查及毕业生档案整理,7月1日开始发放报到证。

(六)团委根据学生离校时间,提前做好毕业生送站工作,并在6月30日—7月1日为毕业生集中办理行李托运。7月2日、7月6日集中送站,做好服务毕业生的志愿服务工作。

(七)计财处6月28日前就毕业生学费、住宿费的欠费情况进行统计并通知各系(院)。会同教务处结算教材费。教务处、就业处据实核定发放毕业证、报到证。

(八)保卫处要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出入车辆,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同时,协助派出所落实毕业生户口迁移事宜。区外毕业生6月28日到保卫处核对户口,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区内学生到本系(院)班主任处办理户籍证明。

(九)图书馆从6月25日开始进行毕业生图书、阅览证归还工作。

(十)后勤处做好毕业班桌椅清点、维修、卫生清洁及用电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各系(院)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让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和温暖。

(二)各系(院)可根据本系院实际情况,提前在毕业生中开展文明离校教育宣传,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人文关怀,倡导“快乐地来,文明地走”,提倡节俭,禁止各系院师生聚餐喝酒。严禁学生聚众哄闹、喝酒、打架斗殴,杜绝破坏校园公物、乱烧乱扔东西等现象的发生。

(三)毕业生离校期间,各系(院)要加强值班及安全巡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出现突发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学校学生管理及保卫部门。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流程表.doc

附件2:2015届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安排表.doc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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