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关于评选全区职工优秀技术
创新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积极参与自治区总工会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发挥我校教职工在学术技术创新能力,为学校教育发展做出贡献,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区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征集和评选创新成果,于7月10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发至邮箱1742056494@qq.com,校工会将向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推荐。
集宁师范学院工会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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