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集宁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7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集宁师范学院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5〕3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充分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共产党员良好形象,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在推进我校科学发展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同时,依照2014年基层党组织评估和2014年度考核结果,优中选优,向自治区高校工委上报自治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和基本条件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在教书育人、改进作风、依法治校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3年来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围绕办学育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工作业绩好,在服务学校发展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好,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党内民主氛围浓厚,班子成员团结和谐;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作风建设好,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能主动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勤于思考实践,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心于岗位职责,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决反对“四风”,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名额、范围及办法

(一)推荐名额

1、校级:各党总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各直属党支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1名。

2、自治区级:学校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原则上在2014年基层党组织评估和年度实绩考核评估优秀党组织中产生。

(二)推荐范围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向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向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向从事教学科研、服务保障等一线工作的同志倾斜,学生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总支要考虑学生的比例,同时考虑少数民族和妇女同志比例。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人选一般不交叉。曾被授予全国、自治区及高校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原则上这次不再推荐。

(三)推荐办法

各推荐单位要把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文件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推荐方式,对每个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报告中要注明公示情况。

三、表彰和宣传工作

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关于表彰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等各种媒介,对受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向他们学习,努力为我校进一步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四、有关说明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推荐对象的相关事迹整理成2000字左右的报告,连同推荐名单于2015年6月18日前报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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