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的通知
各系(院)、各部门:
毕业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毕业生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了做好2015届毕业生档案收集、归档工作,请各系(院)、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
一、归档内容:
1、实习评定表(由各系(院)提供);
2、综合测评统计表(各系(院)提供);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系(院));
4、学籍表(由教务处学籍科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
5、学士学位申请表(由教务处提供);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由体育系提供);
7、体检表(由校医院提供);
8、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就业处提供,请各系(院)督促毕业生填完后由院办加盖学校公章后填入本人档案中);
9、报到证副联(由就业处提供);
10、青年志愿者干部登记表(由团委提供);
11、学生会成员登记表(由团委提供);
12、奖励材料(获校、区级优秀,(由学生处提供));
二、时间安排:
1、各系(院)将本系(院)所有材料核实、收集、整理归纳于毕业生档案后,于6月25日前(按学生的学号排列后并附以班级名单)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好送就业处,归档完毕后就业处按照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统一寄发。
2、接收档案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白海校区各系(院))
周一至周五下午(泉山校区各系)
接收档案地点:行政楼就业处112-1(室)
集宁师范学院就业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