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2 点击数:

集师教发〔2015〕12号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各有关部门:

现就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 2015年7月5日前最后一次课为结课时间。

二、考试时间:

1.系(院)考课程的考核一般于结课时间进行,其中全校公共课的考核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各教学部门自行安排,如教学或考核时间安排较紧,可占用2015年7月6日—7月8日。

2.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校考课程在2015年7月9日至7月17日进行,可上下午安排。其中7月9日上午为2013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7月10日上午为2014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

2012级、2013级校考课程的考核结束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7月16日,2014级不得早于2015年7月17日。

3.重修课程的考核可随期末考试进行,由各教学部门安排。

三、请各教学部门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校考课程试题(卷)库建设按要求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报我处教务科。考试日程(含系考课程考试日程)于2015年6月10日前按要求在网上录入。

教务处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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