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教发〔2015〕9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要点的安排,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是“三期”检查的一项内容。为了深入了解各教学部门的教学进展和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将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九、十周。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大纲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2、教学进度的运行情况;
3、教材的使用情况;
4、教研室活动情况;
5、教师的备课、听课、上课、评课、作业批改和辅导情况。
6、学生上课情况;
7、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方式:
1、以各教学部门自查为主,教学督导处、教务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2、现场查看、查阅有关文件、档案和会议记录;
3、个别访谈、召开师生座谈会。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部门要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自查统计表并上交至教学督导处;
2、数据统计时间截止为第十周末(5月10日);
3、准备有关材料备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师教学进度表、教材样书、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教案、听课记录本、教学日志、调停课审批表等)
4、在检查过程中注意发现优秀、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特此通知
附表:教学自查统计表
教务处 教学督导处
2015年4月25日
附表:
教学自查统计表
1、本学期开设课程应拟定教学大纲数(),现制定数()。
2、本学期开设课程应拟定教学进度数(),现制定数()。
3、本部门现有教研室数(),开展活动教研室数(),平均活动次数()。
4、本学期开设课程门数(),有教材课程数()。
5、本学期应上课教师课程门数(),现撰写教案数()。
6、本学期应听课教师数(),现平均听课节数(),最多听课节数()。
7、本学期应安排课程教师数(),安排作业的课程教师数(),现最多批改作业数()。
8、现有调课人次数()。停课人次数()。
9、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