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的公告》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5 点击数:

关于转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的公告》的通知

各系(院)、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程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院)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配合就业处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了解招聘有关事宜。

附件: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的公告

就业处

2015年5月5日

附件: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的公告

2015年内蒙古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今年计划设岗400个,5月4日开始报名。

今年招聘计划设岗盟市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涉及清水河县、太仆寺旗等8个旗县。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一旦获聘,将享受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地同级别公办教师的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等6项政策保障。

5月4日8时开始,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0日18时。5月24日8时至5月29日24时,为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定为5月30日9时至11时30分,将在全区设6个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笔试成绩在6月15日后公布,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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