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5〕25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五届“大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宣传,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海忠
副组长:宋勤 兰立新
成员:南斯力玛 张来锁 张 铭 李青龙 薛银河
张 伟 赵有军 闫 闳 牛爱兰 武 勇
董永胜 李瑞俊 王世清 张宏智
额尔敦其其格 杜雪梅
二、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 促进快乐成长 成就青春梦想
三、活动目的
加强心理健康的教育宣传,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活动时间
4月24日—5月25日
五、活动形式
(一)启动仪式
(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三)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评比
(四)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五)心理原创微博大赛
(六)心理趣味运动会
(七)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八)心理手语操大赛
(九)心理漫画展
(十)心理知识读书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按照学校总体部署,精心组织策划本系、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电子版)于4月30日之前上报学生处。
(二)各系、院要做好此次活动宣传组织工作,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认识和关注心理健康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形成全员参与和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相关通知
2.集宁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安排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宣传月”系列活动相关通知
一、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二、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评比活动的通知
四、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的通知
五、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原创微博大赛的通知
六、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七、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八、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手语操大赛的通知
九、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漫画展的通知
十、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知识读书活动的通知
以上相关通知公布于学生处网通知公告栏。
附件2:见QQ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