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无手机课堂”工作开展情况材料的通知
各系(院)学工办、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治理课堂使用手机的通知》(集师发〔2015〕9号),各系(院)已充分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治理学生课堂使用手机工作,使该项工作规范化、长效化,现要求各系(院)将“无手机课堂”工作开展情况向学校做反馈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工作宣传动员情况、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和形式、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与建议。
请各系(院)认真总结开学以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如实撰写汇报材料,于4月28日前将汇报的文字材料(包括图片、影像等资料)经系(院)分管学团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上报校团委。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团委 学联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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