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处级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5〕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1998〕6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考办发〔2014〕7号)文件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15〕7号)文件,学校党委决定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为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二、考核时间
考核拟定于2015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
按照考核指标内容,对各教学单位(系院)、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
领导干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的有关考核标准要求,主要考核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张贴考核预告。考核开始前3天被考核单位要将校党委考核预告张贴在本单位、本部门明显位置,便于广大教职工了解考核相关信息。
(二)总结述职。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大会,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大会的组织工作,保证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90%。大会由考核组组长主持,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三)民主测评。
1.本单位教职工测评。教职工大会召开前3天,将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发放到参会人员手中。在教职工大会上,由考核组直接向参会人员收取民主测评表。
2.各教学单位与各部门互相评价。各教学单位对各管理服务、教辅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评价;各部门对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评价。
3.考核组测评打分。考核组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的情况,逐项逐条评价打分。
4.领导评价。校领导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表现对所有处级干部作出评价。
(四)个别谈话。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了解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实地查阅查验。考核组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实地调查或抽查,查看有关材料。
(六)考核组汇总。考核组根据考核各环节的情况对各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向校党委提交考核结果报告。
(七)考核评定。校党委依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本年度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优秀领导干部。对发生重大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得评优。
(八)考核结果通报。考核结果审定后,在全校进行通报,并运用考核结果,切实解决个别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团结、不作为、不创新、不担当等问题,并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被考核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积极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围绕指标体系进行撰写,内容应包括贯彻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应包括本年度的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个人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撰写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要突出本年度的特点,要用写实的手法,客观准确、重点突出,确保引用的数据、反映的成绩真实准确。各教学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个人述职报告控制在1500字左右。由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主持起草,经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由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公章。要求由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审阅并由本人签字。
(二)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实行百分制,本单位教职工民主测评占总分的50%;考核组按指标体系打分占50%。对各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由三部分组成:本部门教职工民主测评占50%、各教学单位评价占30%、校领导评价占20%。对各教学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由三部分组成: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评价占30%、校领导评价占10%。考核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三)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组工作人员与被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要回避。
(四)被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被考核对象要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组织工作。被考核对象对被考核情况有说明权、申诉权。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相关数据。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结合实际严肃处理。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考核工作组要进行专门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六、考核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福贵 刘前贵
副 组 长:张利平(常务,主持日常考核工作) 赵海忠许 卫
阿拉腾巴特尔 田 智 梁 政
成 员:朱俊仙 赵向军 李耀 张妙珠 兰立新
谢 军 李景杰 戈华 温世明 刘国义
李林书 顾建峰 田玉春 海 棠 田振国
唐学明 李 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统战部,办公室主任:朱俊仙。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系(院)领导班子2014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注:附件已上传到学校工作QQ群文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