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
蒙古语会话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部门:
为了全面提升和满足大家学习和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工作水平,鼓励大家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积极性,进一步弘扬和传承蒙古族文化,让更多的人掌握蒙古语言文字,更好的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蒙古语会话培训班。现将该通知转发,请报名者到行政楼310与欧老师联系,联系电话:4875677
特此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3月13日
附件:《关于举办第二届蒙古语会话培训班的通知》(乌民族字〔201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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