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上报2015年度月工作计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1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上报2015年度

月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

为更好地促进学校的持续稳定发展,谋划好2015年工作布局,做到有计划、有督促、有结果,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度月工作计划。学校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工作计划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和月工作计划表。2015年底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立足实际,总结对照201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认真制定2015年月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常规工作、创新性工作、专项的工作、项目、工程、活动等,安排内容要详实具体。

2.上报材料行文要做到文字表述简洁、严谨、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数据准确,可操作性强。

3.有关统计数据、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要科学合理预测至2015年年底。将暑假期间的工作也要纳入计划中。

4.报送材料需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字盖章后,于3月6日17:00前将纸质文档报送校长办公室(泉山校区行政楼3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2427816131@qq.com(联系人:张秀文联系电话4875606)。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度各单位月工作计划表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度各单位月工作计划表

单位:

月份

工作内容

总负责人

备注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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