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美丽草原、和谐家园
摄影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乌兰察布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用摄影艺术形式充分反映乌兰察布市市容市貌,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画面,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乌兰察布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市文新广局、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拟定于2015年5月份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举办“美丽草原、和谐家园”摄影大赛。现将该通知转发,请参赛者在规定日期内将参赛作品直接送呈或发送到承办单位。
特此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5日
附件:《关于举办美丽草原、和谐家园摄影大赛的通知》(乌民族字〔201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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