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集宁师范学院
(集师党发〔2015〕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部门,附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及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学校现对“吃空饷”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谭福贵 刘前贵
副组长:张利平 赵海忠 许 卫 阿拉腾巴特尔
田 智 梁 政
成 员:朱俊仙 刘国栋 欧 军 顾建峰 张 富
赵向军 李 耀 张妙珠 兰立新 谢 军
李景杰 戈 华 温世明 院丕文 付 勇
石德林 刘国义 李林书 曹 宇 张来锁
杨福和 闫晓云 李东平 刘志贤 王顺利
胡文弢 曹宝亮 任 琴 王俊平 白志文
焦俊亮 斯 琴 刘 嵘 刘剑虹 魏智锁
赵国才 黄 中 于振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景杰兼任。
二、工作进度及要求
(一)1月13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部门和附中(以下简称各部门)传达学习《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自查。
(二)1月14日,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自查结果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后报学校“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均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行政印章。
(三)1月15日,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对照上级文件要求逐一核查,并通知涉及人员。
(四)1月16日,学校将核查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同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本部门每位教职工,并按文件要求认真自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如实上报。对工作不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自查结果及名单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山校区办公楼41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nsfxyrsc@163.com。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1月12日
(注:附件材料由人事处发到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