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30 点击数: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事项:

1.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书格式审查及评阅

2015年申请书的格式审查及评阅工作由科研设备处组织,科研设备处将结合各申报书所属研究领域,组织专家评阅提出修改意见等。

3.申请书接收

2015年3月9日全天,科研设备处集中接收纸质申请书,请各申请人务必准时将申请书送交行政楼417室。

4.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设备处申请开户,申请人先向所科研设备处登记姓名、邮箱、手机、职称、申请项目类型,由科研设备处审核后,办理开户。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结题)及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帐号,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报。

(3)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电子版申请书正文文件大小要控制在3M以下。为了缓解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塞,项目申请人即日起即可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与本项目申请相关的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2.自2015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向依托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员承担与参与所有在研项目清单,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

3.《指南》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4.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5.申请书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一式二份),申请书最后的签字盖章页需单独打印并外漏装订。

联系人:温世明 李平

联系电话:487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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