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9 点击数: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约谈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集师纪发〔2014〕11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院)、部门,附中:

现将《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实施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试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约谈,是指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纪委)根据执纪监督中了解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约谈系(院)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提醒警示、督促系(院)和部门领导,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第二条约谈工作在校纪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校纪委、监审处具体承办,纪委办公室负责情况汇总和报告。

第三条约谈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形式进行。

第四条约谈中涉及的问题,需要追究相关责任的,依照有关法规制度执行。

第五条各系(院)和部门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校纪委视情况组织约谈: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系(院)、部门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落实不到位,未完成有关任务,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成绩明显低于其它系(院)、部门的。

(二)职责范围内本系(院)、部门或单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问题,或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管理、监督不到位,本系(院)、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

(四)不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校党委改进作风的规定和制度,致使本系(院)、部门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

(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因个人违反作风建设或廉洁自律规定,需要进行约谈的。

(六)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进行约谈的。

第六条校纪委领导、各纪委委员为谈话人。约谈系(院)、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由校纪委书记主谈,副书记参加;约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校纪委副书记主谈,联系该系(院)和部门的纪委委员参加,视约谈情形,也可由校纪委书记主谈。

约谈时,校纪委、监审处派专人记录。

第七条校纪委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约谈:

(一)确定约谈事项和约谈对象

1、校纪委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约谈建议,说明约谈的理由和拟约谈的对象,报纪委书记审批。

2、审批同意后,制定约谈方案,拟定约谈提纲。约谈方案应包括约谈对象、约谈内容、需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谈话人、记录人以及谈话的时间、地点等情况。约谈提纲根据约谈方案提出。约谈方案和约谈提纲报主管领导和主谈人审定。

3、校纪委一般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谈话人、约谈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书面通知约谈对象。

(二)实施约谈

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听取约谈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约谈记录由约谈对象签字后,由校纪委办公室存档。

第八条约谈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参加约谈人员对约谈的内容等材料要严格管理,并按要求予以保密。

第九条约谈结束后,如需向约谈对象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出具书面意见的,校纪委应在一周内向下发书面整改建议,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并要求限期向校纪委报备整改方案、及时报送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十条校纪委要对约谈对象所在党总支或直属支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整改工作完成后,校纪委对整改完成情况时行审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可再行约谈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校纪委须将约谈中形成的材料以及有关整改落实情况统一汇总、管理。纪委办公室每半年一次向校纪委领导汇报约谈工作阶段性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审批表》

2、《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记录表》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通知书》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记录》

附件1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审批表

约谈人姓名

单位

职务

拟于 年 月 日在 ,作为谈话室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

签字:

年 月 日

纪 意

监 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记录表

一、纪委领导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请约谈对象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

三、请约谈对象谈其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四、请约谈对象反思吸取的教训。

五、纪委领导对约谈对象进行告诫并提出整改要求。

六、请约谈对象陈述下一步整改思路,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通知书(存根)

同志: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对你就相关问题进行约谈,请务必准时到达。

专此通知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日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通知书

同志: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纪委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对你就相关问题进行约谈,请务必准时到达。

专此通知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笔录

(第 次)共 页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主谈人: 参加人:

记录人:

被约谈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主谈人:今天我们就问题,对你进行一次约谈,……

答:

以上约谈记录我看过,共 页,与我讲的一致。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