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4〕4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
按照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关于集中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内教纪监〔2014〕38号)要求,自治区评议考核组将对我校2014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4年12月15日。
二、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学。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维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落实等方面情况。
(二)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及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政策,规范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方面情况。
(三)校务公开。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规定公开办事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落实校(系、部、处)务公开等方面情况。
(四)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规范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情况。
(五)作风建设。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为切入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议检查程序
(一)15日下午14∶30,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听取学校主要领导作2014年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组织参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参会人员范围: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服务对象(学生代表150人,教师代表50人),学校行政人员(不少于在册人员的80%)和离退休人员代表(3—5人)。服务对象要以不同系(院)、不同年级学生和一线教师为主。
民主评议大会结束前,给每位参会人员发放1张民主问卷调查表进行民主测评。
(二)确定参会服务对象名单,提供不同系(院)、不同年级参加评议大会的150名学生和50名一线教师名单。
(三)下午15∶30,抽取20名一线教师(不含系〈院〉领导和行政人员兼职教师),20名不同系(院)别、年级学生(其中学生干部不得超过5人),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针对学校行风建设的优点和不足,以及教育收费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召开座谈会的同时,评议组指定人员查阅资料,资料包括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学校领导年内在学校会议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情况、学校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培训情况、学校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及开展行风建设有关材料。
(五)召开座谈会的同时,评议组组长与校领导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六)下午17∶00召开由学校班子成员参加的现场反馈意见会。主要反馈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并与学校沟通有关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时间为2015年3月底,整改情况于3月底前报送自治区高校纪工委。
四、迎接评议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谭福贵 刘前贵
副组长:张利平 赵海忠许 卫 阿拉腾巴特尔
田 智 梁 政 朱俊仙
成 员:刘国栋 欧 军 赵向军 田玉春 顾建峰
孙登高 张 富 李 耀 张妙珠 宋 勤
谢 军 兰立新 李景杰 戈 华 温世明
院丕文 李 荣 付 勇 石德林 刘国义
李林书 刘剑虹 赵国才 刘 嵘 黄 中
魏智锁 孙 霞 曹 宇 张来锁 丛 松
兰林世 杨福和 王玉瑛 闫晓云 沙仁格日勒
李东平 周关锁 刘志贤 张云云 王顺利
韩天荣 胡文弢 南斯力玛 曹宝亮 曹兴明
任 琴 刘凤龙 王俊平 王汉君 白志文
焦俊亮 南国栋 斯 琴 李青龙
(二)领导小组设立资料组、教育收费自查组、综合接待组、协调组等工作小组。
1.资料组
组 长:赵向军
副组长:孙登高 张秀文 田玉春
职责:
(1)撰写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
(2)收集整理有关政风行风建设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文件、制度、中心组学习记录、学校主要领导年内在学校会议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情况、学校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培训情况、学校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及有关行风建设的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及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标准(含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公示资料;
(3)分类整理佐证材料等。
2.教育收费自查组
组 长:院丕文
副组长:何学峰 吴志英
职责:
(1)对我校2014年教育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撰写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收集整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等。
3.综合接待组
组 长:欧 军
副组长:孙登高 张 强
职责:
(1)布置民主评议大会会场,制作会标、欢迎横幅,安排座次、音响设备,接待评议组成员等;
(2)负责评议组成员食宿;
(3)负责安排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会场;
(4)负责通知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测评大会;
(5)负责协调宣传部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4.协调组
组 长:朱俊仙
副组长:李景杰 兰立新 张妙珠
职责:
(1)按评议检查组的要求,负责抽组参加测评大会代表人员及参加座谈会人员,并向评议组提供参加座谈会人员名单(教师组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学生组信息包括姓名、系(院)、专业、班级、职务、手机号码);
(2)印制问卷调查表,调查表上要注明学校全称,服务对象(学生、教师)行风调查表用白纸,行政人员、离退休人员行风调查表用彩纸;
(3)负责通知学生代表、教师代表、行政人员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测评大会和座谈会;
(4)负责协同有关机构指定带队负责人;
(5)负责发放、收回和清点评议表。
(三)整理佐证材料
为了配合评议检查组做好对我校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真实反映我校政风行风建设实际情况,各有关机构需上报下列佐证材料(2014年)。上报材料地点:泉山校区办公楼5层校纪委508室。报送日期截止12月12日。
1.组织统战部、人事处需上报材料
(1)各类先进评选奖励公示名单;
(2)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名单;
(3)预备党员公示名单。
2.纪委、计划财务处需上报新生报到收费公示材料(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投诉方式及收费许可证)。
3.教务处、科研设备处需上报材料
(1)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投标或议标,公开工作程序和结果等材料;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精品课程评选等公示名单;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组织机构、考纪等系列材料;
(4)新生报到工作安排及学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文件;
(5)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文件材料。
4.教学督导处需上报对全校教学工作督查的相关材料。
5.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需上报材料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
(2)学生工作各类先进评选奖励公示名单(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干部等);
(3)军训服装订购考察相关材料及服装价格单(分项列);
(4)校医院向学生服务承诺的自查材料;
(5)体检费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6)保险费收费依据文件(由对应的保险公司出文);
(7)校园纪律建设月活动的文件、简报、总结等。
6.就业处需上报评选促进学生就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名单和学生就业评估简要总结材料。
7.团委需上报材料
(1)评选先进团总支、优秀团员等公示名单;
(2)吸收学联新成员公示名单。
8.后勤管理处需上报材料
(1)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或议标及公开工作程序、结果等材料;
(2)向教职工、学生服务承诺(学生食堂、学生浴室、水电等服务)的自查材料。
9.图书馆需上报材料
(1)图书资料采购招投标及公开工作程序、结果等材料;
(2)向教职工、学生服务承诺的自查材料。
10.公寓管理中心需上报材料
(1)学生成套住宿用品采购考察材料及住宿用品价格单(分项列);
(2)向学生服务承诺的自查材料;
(3)有关学生宿舍的评比公示材料。
11.各系(院)需上报材料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公示名单;
(2)学生各类先进评选奖励推荐公示名单;
(3)教职工各类先进评选奖励推荐公示名单;
(4)系(院)学生会吸收新学生干部公示名单;
(5)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名单;
(6)其它需公示的材料等。
12.工会需上报材料
(1)困难教职工补助公示材料;
(2)有关先进评选奖励公示名单;
(3)其它需公示的材料。
附件: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
(注:附件为表格,已同本通知上传至学校工作QQ群共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