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和

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集师党办发〔2014〕1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院部)、部门,附中:

为全面总结我校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2015年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院)、部门、附中(以下简称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尽快撰写并报送本部门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总结内容

认真对照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学校2014年工作要点,围绕以下几点撰写:

1.对2014年本部门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进行概括叙述。

2.简要说明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经验。

3.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计划内容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以下几点撰写。

1.本部门2015年的工作思路。

2.主要目标。

3.工作安排。

二、报送要求

(一)工作总结所涉及各项数据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的最新数据,并就2014年全年数据进行预测,与2013年作出比较。

(二)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应有工作成绩的归纳和理性的分析、思考,重点突出,文字精炼,用典型事例和数据说明。

(三)工作计划既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又要通观全局。要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翔实、措施具体、符合实际。

(四)党务、行政工作总结、计划分别由部门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于2014年11月11日前将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签字文稿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党办、院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办李刚 电话:4879842 15847428119

邮箱:86579929@qq.com

院办张强 电话:4875880 18648058688

邮箱:349301034@qq.com

(五)要严格按时限报送材料,坚决杜绝以各种理由不报、迟报和误报等现象的发生。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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