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集师党办发〔2014〕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院部)、部门:
经9月11日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宣传工作方案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4日
附件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加强“三个倡导”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刘奇葆同志视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和在满洲里市召开的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现就我校加强“三个倡导”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刘奇葆同志视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切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以落细、落小、落实为基本要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生活,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为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建设和谐美好的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师范学院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宣传内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包括直接反映“三个倡导”24字基本内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内容。
(二)以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标语。包括“中国梦·尽责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德润草原·文明之行”主题实践活动、学雷锋活动、“节俭养德全民行动”等宣传标语。
(三)制作张贴、播放、刊登中宣部统一制作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宣传。
(四)制作张贴、播放、刊登学校校训:“求实创新,为人师表”。
三、宣传方式
(一)利用校园宣传橱窗和展板喷涂、张贴宣传标语,用“三个倡导”24字引领各系(院)文化建设。
(二)利用校网、校报、校园广播站等校内媒体,通过制作专题、专栏等做持续性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教务处、思政教学部、政史系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人心。
(四)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系,利用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每一位学生的心灵。
四、组织实施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宣传任务的总体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橱窗、展板的落实;负责校报、校网的宣传任务。
(二)教务处、思政教学部、政史系负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
(三)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系,利用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宣传部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三个倡导”24字宣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刘奇葆同志视察内蒙古自治区时的讲话精神、全区宣传部长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中宣部对各省区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工作制定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我校结合实际,不折不扣落实中宣部要求,最大限度地做好宣传工作。
(三)接受评估考核,制定“三个倡导”24字情况分明细制定一览表,做到反映工作数字化,年底前上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四)要突出重点,抓好结合。要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抓好“三个倡导”24字公益宣传,并在此基础上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五)要保障宣传经费的落实。财务部门要切实安排宣传经费,保障各项宣传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