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4〕14号
关于做好2014年本专科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颁发工作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做好我校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3〕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6月24日—6月28日,打印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的学历证书。
二、2014年6月29日、30日,办理好离校手续并经系(院)审核通过的学生,领取学历证书。
三、2014年7月5日,领取学位证书。
四、未修满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2014届预计毕业生,可提出延长修业年限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批后,允许其在校继续学习,毕业信息不进行报送,作为下一年度毕业生处理。申请表于2014年6月24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未修满课程且没有提出延长修业年限的2014届预计毕业生,将作为“结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进行电子注册。
五、2014年6月30日始,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可以登陆学信网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六、符合毕业或结业条件但未办理好离校手续学生的相关证书暂存教务处学籍科。
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将以上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位相关学生,务必确保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不错发、不漏发,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19日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
学号 | 考号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层次 | ||||||||||||||||||||||||||||||
现在 系 专业 级 班 | 联系电话 | |||||||||||||||||||||||||||||||||
入学 时间 | 申请延 长年限 | 家庭 住址 | ||||||||||||||||||||||||||||||||
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理由 | 申请人:监护人: 年月 日 | |||||||||||||||||||||||||||||||||
系 意 见 | 分管系主任:系主任:年月 日 | |||||||||||||||||||||||||||||||||
院教 务处审核 意见 | 处 长:年月 日 | |||||||||||||||||||||||||||||||||
学 院 审 批 意 见 | 院 长: 年月 日 | |||||||||||||||||||||||||||||||||
备注 | 本人签字 | |||||||||||||||||||||||||||||||||